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

关于2020-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0-10-28 浏览次数:8559

各系、部:

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,本学期定于第10周至第11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内容及要求

1、教学运行情况


对开学以来教师(包括外聘教师、兼课教师)的到课情况、调代课情况、教学进度执行情况做全面的检查。确保课程标准、教案、教学进度安排等教学文件齐备、规范,教师按照课堂教学要求实施教学。


课堂秩序情况


主要检查教师上课情况;学生出勤情况、查看记录学生迟到、早退、课堂纪律等。 期中教学检查期间教务处将组织专人对教学运行情况、课堂秩序情况进行专项检查。


检查要求:院领导将对部分课程进行听课,检查和督促各科的教学进度,请各系、部汇总听课评价意见并进行反馈,解决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。帮助教师提高思想认识、改进教学方法,提高课堂教学质量。

3、实践教学检查


检查内容:实践课程的教学进度、教师指导实践情况、课前准备情况、指导教师示范操作情况、课堂纪律等。


检查要求:各系、部认真组织落实实践教学检查,提交实践教学自查情况总结。认真落实解决相关问题,提高实践教学质量。


二、组织安排听课


为加强校风、学风建设,促进教、学有机联系,进一步弘扬优良校风,努力创建和谐校园,焕发师生的激情和活力,学院将在2020年秋季开展学院各级人员走进课堂进行听课活动。为保证听课活动取得实效,并形成长效机制,具体要求如下:


1、院级领导每学期听课至少4课时,中层干部至少6课时,普通教职工至少8课时;


2、听课采取集中与自主相结合形式进行,教务处组织集中听课,时间另行通知;


3、听课人员要切实落实听课要求,做好听课记录,并如实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,听课结束时授课老师必须在“听课表”上签署自己姓名,以备查验;


4、学期结束对没有完成听课任务的人员,学院将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理。


三、工作组织

请各系、部高度重视、认真落实本次教学检查的有关部署、组织工作。认真总结本系、部教学的总体情况,并按要求提交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,重点阐明本系、部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及采取的相应措施,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方案。

各系部应召开教师代表座谈会及学生代表座谈会,听取教师和学生对课堂教学、实践教学、教学管理、教学条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,并撰写座谈会纪要。针对师生反映集中、影响较大的问题,及时提出解决方案或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协调解决。






教务处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
2020年10月28日


0558-2567108